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1 -2026/1/31 17:00

本次公开招聘为院内自主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见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1:

(点击大图,查看更清晰)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应聘人员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具体学历、职称、年龄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通过自荐、网投等方式收集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内,扫描本公告附件2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23871575@qq.com。未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发送资料至邮箱或资料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发送的文件材料以压缩的方式并备注“报名岗位+姓名”。


需提交材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扫描件;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扫描件;④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⑤荣誉证书、重要论文等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各一份;⑥无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开具的)。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信息经初审合格后,根据人事招聘系统通知参加考核。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并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一)实践操作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知到医院相关岗位进行为期3天的实践操作。实践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低于80分者,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低于8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单位考核小组实施考核,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50%,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数量进行录取,若被录用者放弃,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顺次录用。


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且符合其他相同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经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按考生所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在不超过岗位数的情况下,可在相同专业岗位间进行调剂。


(一)根据折算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费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且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凡经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由医院组织人事部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重点考核适应性、工作能力、效果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重点考核履行合同和岗位职责的情况,年底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工作的依据。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聘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院规院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医院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28-83306083。


附件2: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自主招聘报名二维码


附件3: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招聘交流QQ群


群名称:2026青妇幼编外招聘群


群号:921394456


备注:


若二维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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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搜群号:9213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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