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截至2026年1月12日前取得)。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熟练掌握计算机速记等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有吸毒史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办公地点在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本院聘用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调增待遇。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任选其一。
现场报名: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4办公室。
网络报名:报名邮箱1095264912@qq.com,报名人员采用拍照或扫描的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打包后传至邮箱1095264912@qq.com,压缩包以“姓名+职位名称”命名。
报名资料:《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需报名者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学信网可验证),加分佐证材料。现场报名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
2.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3.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及报名时间延长
本次招聘的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员与招聘数量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1次报名时间(延长3日),延长1次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折合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折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折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加分为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具体加分项包括:取得学士学位的加0.4分,法学类专业的加0.8分,取得硕士学位的加1.0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1.技能测试
聘用书记员技能测试成绩10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限键盘录入(对输入法有特殊要求的,软件自备)。录入正确率95%以上成绩有效,每分钟平均录入多少字就得多少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2.面试
面试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前项考试折合成绩(含加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低于3:1的均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最低达60分方可聘用。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折合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考生自行缴纳体检费用。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供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该职位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7123894),受理举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盐亭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录成绩可保留一年,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聘用后因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可在未聘用的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工作。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招聘公告在盐亭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scyanting.jcy.gov.cn/)和微信公众号(“盐亭县人民检察院”)上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后续通知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19881622693(县检察院政治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