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本院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名
岗位二:安保人员1名(文井人民法庭)
工作地点
院机关及派出人民法庭。
岗位职责及招聘基本条件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开庭、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信息文稿撰写、宣传、内勤保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安保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维护人民法庭安全检查、法庭秩序维护、人员管控以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基本条件详见下方蓝字“阅读原文”。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近期二寸证件照、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未缴纳社保证明(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17415146@qq.com)。
安保人员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线上报名: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17415146@qq.com)。线下报名:将以上纸质材料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交至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老楼三楼)处。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8日至1月23日。
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23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招聘程序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管理
住宿安排
对家在外地且单位所在地无固定住所,确需解决住宿困难的拟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政治部(督察室)审核批准、综合办公室统筹后,视单位集体宿舍情况酌情安排,但须服从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缴纳必要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住宿安排仅为福利性协助,非合同约定义务,不保证所有申请者均可安排。
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政治部(督察室)统一管理。日常管理、岗位分配、工作纪律等主要遵循本院规章制度。年度考核由本院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工资、福利待遇
1.除工资外,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出差补贴按院内相关规定报销。
2.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招聘监督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421105。
5.招聘咨询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395906。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及调整事项等,均在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