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7个岗位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长宁县国恒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集团)为其下属子公司长宁国恒安宁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长宁县国恒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劳务派遣岗位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等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即: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20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