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专业要求
医师1名
招聘岗位及数量 |
公开招聘条件 |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型 |
拟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备注 |
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2.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等同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 |
三、招聘职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精神卫生事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和心理健康。
3.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持《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相应专业资格证、执业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寸照片1张,到泸州市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若系其他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联系电话0830—3108119。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