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相符。


相关事项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6年1月23日(公告发布当日)。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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