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德阳市旌阳区第二幼儿园位于德阳市韶山路以东,延河路以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旁),创办于2021年,是隶属于旌阳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一所高品质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总用地面积6315平方米,设计规模15个教学班,450个幼儿学位。
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的幼儿园“两自一包”非在编教职工5名,其中包括:幼儿教师3名、保育员1名,校车接送教师1名,共计5人。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专业素养: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身心健康,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获国家认可,学前教育专业,年龄在18-45周岁(1981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3)取得幼儿园种类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有幼儿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保育老师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获国家认可,年龄在18-45周岁(1981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3)取得保育员职业技能证书,会说普通话。
(4)有幼儿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