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五城区)不动产登记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查询、保护和利用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由市级登记机构办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查询、保护和利用等工作;承担高新区和五城区不动产“多测合一”成果汇总、信息共享和不动产测绘成果审核、管理及不动产单元表的建立、管理、使用、维护等工作;协助推进高新区和五城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并承担应用工作;承担对区(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指导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政策研究;参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等。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5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或学位: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应聘人员应当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不得应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