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幼儿园开办于2013年5月,是成都市一级园。幼儿园地处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占地15亩,开设17个教学班。幼儿园先后荣获天府新区青年教师发展基地校、国防教育试点校、节水型单位等荣誉称号。园内环境优美舒适,活动场地宽敞明亮,配套设施功能齐全,是一所集绿化、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于一体的标准化幼儿园。
园所基于文化背景和社区资源的研究,以“木文化”为内生源,梳理出“顺木立人,新益求兴”的办园理念,秉承“创新自主传承的教育体系,创建文化融合的成长乐园”之办园宗旨,以“建设一所传承匠心,融合创新,完善自主课程体系的优质园”为办园目标,让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独具匠心,成长为“健康自主,乐思善创”的独特个体。
因园所需要,现招聘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积极进取,专业素养良好,综合素质优秀的幼儿教育工作者。
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1名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
岗位条件
1.专任教师
(1)学历要求: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大专),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一致;
(2)按国家规定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具有教育科研、课程建设等相关经验;具有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保育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承担幼儿保育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应取得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从业资格;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保育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经商办企业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