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2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茂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中共茂县县委组织部、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茂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一批),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及本公告其他相关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
(6)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其他条件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一栏除明确了门类、学科类、专业类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专业要求中的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