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个岗位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沐川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辅警11名。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沐川县公安局开展巡逻防控、安保维稳及其他勤务活动;留置看护辅警负责协助乐山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工作管理支队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01
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辅警11名(男性)。
02
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辅警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有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部)、市(厅)级表彰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人选、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