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优秀青年教师汇聚、骨干力量支撑”的队伍发展格局,打造一支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辅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不超过10人。全部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服从学校统一工作与岗位安排,深入教室、课题组、实验室、一站式社区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入驻学生宿舍,切实履行“九个一”工作职责。
3.完成学校及单位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教育引导、价值引领及调查研究等综合能力。
4.具备扎实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善于引导学生树立优良学风,强化学术价值引领,塑造端正的学术品行。
5.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满足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专业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