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同镇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同镇四级社区工作者: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原则上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3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6日),男女不限;
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已在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或长期居住本辖区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社区工作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看见多彩大同”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材料①②③④⑤按顺序汇编,并扫描为PDF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506885611@qq.com),统一命名为:姓名+四级社区工作者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0日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按要求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①四级社区工作者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报考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清晰、真实、完整,格式应符合要求。
(二)资格审查
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1.考核方式:本次招聘的主要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应按照收到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的正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2026年3月13日17:00前通知。
3.面试实施:面试将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流程进行,由考官小组依据统一的测评要素、评分标准和时间要求,对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等能力进行现场测评。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最终成绩将在“看见多彩大同”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3天。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看见多彩大同”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间。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待遇按照邛崃市四级社区工作者相关薪酬待遇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大同镇人民政府解释。
附件:邛崃市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邛崃市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