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4名(从事文职工作)。名额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至35周岁;
(2)具有法律、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出色的沟通和应变能力。
(4)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5)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1日。
(2)报名地点:旺苍县东河镇为民路1号(县检察院政治部401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报名时提交《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资料原件仅供现场审核,交复印件1套。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言语理解、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暂定)
(2)笔试地点: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暂定)
(2)面试地点: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3)面试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在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四、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
新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按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五、其他
监督举报电话:0839-555072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电话:0839-5550953
本公告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