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关于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关于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4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6/16 09:00-2026/06/23 09:00
缴费时间
2026/6/16 09:00-2026/6/23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06/26 09:00-2026/06/28 09:00
笔试时间
2026/6/28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勤务辅警43名(附件12026年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在1990616-2008616日之间);

4.身高170cm及以上;

5.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67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放宽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A1A2B1驾驶证的人员(限勤务辅警三交通协管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6169:006239:00

2.资格初审:20266169:0062312:00

3.网上缴费:20266169:0062317:00。    

4.准考证打印:20266269:006289:00

5.笔试时间:20266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体能测评时间:2026628日(笔试当天进行)。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xjgazp2026.ata-test.net.cn,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及填报信息。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注册并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通过后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66169:0062317: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费,考试服务费50/人由考试服务公司收取。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新津公安进行公告。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要求如下:

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信网备案表照片:JPGPNG格式,最大5M

5.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考生,招聘方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8.考生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6269:00628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前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3个项目。

3.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附件3)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意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4.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新津公安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备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审查材料或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5.资格复审、面试成绩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新津公安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资料审查合格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体检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新津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辅警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探亲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保险等。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530531(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督察审计大队)

九、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均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新津公安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且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准时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与任何其他机构联办、挂钩,不指定任何考试材料或者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28-82517120(工作日9-17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负责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021-61948899(工作日9-17时)。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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