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司本部纪检监察部部长1名,现将岗位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
选聘原则及组织纪律
(一)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3.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4.民主集中制;
5.优化结构、注重实干。
(二)纪律
1.严格执行公平、公开、择优聘用原则,不得擅自许诺为应聘者预留岗位或提供相关便利;
2.选聘领导小组、选聘工作组及相关人员对所有岗位面试内容保密,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3.不准以圈阅、个别碰头、临时动议代替集体研究来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在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泄露酝酿、讨论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选聘中任人唯亲,或者打击报复;
6.经查实,对个人弄虚作假,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的,已作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二
选聘岗位及选聘范围
(一)选聘岗位
纪检监察部部长。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含集团及公司内部正式员工)
三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同华西集团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能力素质和身体条件,熟悉党内政策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保密要求和廉洁从业规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3.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具体岗位的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三)限制性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聘:
1.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被集团各单位除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7.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限制的其他情形。
四
选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根据任职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填报选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PDF格式)和身份证、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查验报告电子版等报名资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sclj1206@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17:00止(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预审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的比例,未达比例不再推进后续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重点测试党纪法规、案例分析及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按不低于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环节包含应聘演说和答辩。应聘演说可以使用PPT等方式进行展示。演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个人履历、业绩及选聘优势;(2)对选聘岗位的认识;(3)针对选聘岗位的工作规划;限时8分钟。
现场评委根据应聘者的演说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四)公示与组织考察
公司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候选人。经公司党委审议通过后,将拟聘候选人确定为考察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五)聘任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公司拟聘人选。
(六)履行任职手续
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履行任前谈话后,行文宣布。公开选聘的纪检监察部部长,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任期
公开选聘上岗人员须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次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资格,进行岗位调整。
五
回避制度
(一)与公司领导有亲属关系的或与部门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不能报名该岗位。
(二)考评组成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该应聘者的面试评价、合议等环节回避。
(三)公司讨论人员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回避。
(四)公司党委提出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以上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若发现存在违反回避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
特别声明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解释权归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所有。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帖老师
联系电话:13028149691
附件:
1.纪检监察部部长公开选聘岗位职责及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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