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正在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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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22 09:00-2026/6/26 18:00
缴费时间
2026/6/22 09:00-2026/6/26 20: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 -2026/7/4
笔试时间
2026/7/4 -2026/7/4
成绩公布
2026/7/6 -2026/7/6

找工作的朋友看过来


近日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


发布招聘公告


包括行政人员、学科教师等


快看看有您心仪的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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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



招聘岗位和名额


▲点击查看大图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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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6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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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及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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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6: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在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名时按照相关流程上传PDF文件(以“本人姓名+诚信承诺书”命名)至报名系统。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26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如上传照片存在质量问题,原则上将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28-81335855。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将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共1科,共计缴费50元。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应于6月22日9:00至6月26日20:00之间扫描下方二维码缴纳笔试费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和报名同时进行,本次报名不开展网上资格审查,缴费无需等待审查结果)。除岗位调减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校于6月29日在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6年6月30日前联系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退费(联系电话:028-81335855)。逾期未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笔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7月2日至7月4日开考前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诚信承诺书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并携带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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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


此次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参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常识、经济和管理常识、科技文化常识、国情省情常识、公文写作常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6年7月4日在成都体育学院东部新区校区(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7月6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7月7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dsurczp@163.com申请查分(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截止时间)。核查结果由学校于查分申请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6年6月29日9:00-12:00之间将以下材料交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地址:成都体育学院东部新区校区行政楼325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133585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6年7月8日由学校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上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学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学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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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察


学校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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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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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6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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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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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028-81335855


纪律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028-86110025


附件:


1.成都体育学院2026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3.诚信承诺书


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位于成都东部新区简州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253亩,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高标准公办学校。



招聘岗位及人数



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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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毕业专业为相应学科相关专业,了解专业发展前景;


3.专业素质优秀,专业成绩优异,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具有较高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能较熟练地使用多种办公软件;


4.个人素质突出,钻研能力强,善于统筹,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撰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积极乐观,对多种新生事物及时事热点抱有好奇心,有自己独立的判断,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


6.需在上岗前按规定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证明规定时间内、正式入职前领取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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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在职优秀教师;特别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留学生。


1.在职优秀教师


(1)年龄在199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能高质量完成初高中教学工作,有执教多届毕业班经验者优先;


(5)赛课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者优先;


(6)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7)有班主任工作、教研(备课)组管理、部门(年级)管理经历者优先;


2.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留学生


(1)富有教育理想,热爱学生,待人友善,善于沟通合作;


(2)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3)校级优秀大学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优先;


(4)英语教师达到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者优先。


(5)2025、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特别优秀的毕业生或留学生。


3.学校发展中心专职干事


(1)岗位职责


党务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服务的具体事务;组织党建活动与宣传;承担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建材料归档等工作。


文秘工作:承担中心各类公文、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新闻稿及策划方案的撰写与整理。


会务与接待:负责学校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做好来访接待,妥善安排行程,展现学校良好形象。


综合事务: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综合性事务。


(2)任职要求


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


(3)能力素养:


熟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和极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能熟练撰写各类公文与宣传稿件;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精神。


(4)附加条件:


会视频剪辑、有自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4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5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6.有精神病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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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宿用房,为符合“成都东部新区人才计划”管理规定的优秀人才提供相应购房资格;


(二)按照国家政策购买“五险二金”;


(三)薪酬待遇优厚,教师薪酬待遇处于成都市公办学校领先水平,为优秀成熟教师提供20万-35万年薪(税前含五险二金),特级教师或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薪资面议;


(四)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租房、购房、子女入学等成都市相关优惠政策;


(五)提供定期体检、节假日慰问等其他福利;


(六)评优评先按《成都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支持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八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享受政策支持;


(七)教师子女享受入读本校或成都东部新区其他公立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优惠政策;


(八)按国家政策参与教育系统职称晋升。



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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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入职


1.自愿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命名格式:学段、学科、姓名(材料需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荣誉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8:00。


后续可继续扫描识别该二维码,查看是否通过初审,了解面试事宜。


2.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个人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官方公众号“石室东部学校”公示,公示期5天。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作假,即取消录用资格。


3.考核。学校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定期组织面试,在考核前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具体考核地点和考核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线下考核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通知。考核结果在学校官方公众号“石室东部学校”公示,公示期5天。


4.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学校工作专班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走访考察。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公众号“石室东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支委会审定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28-81367905


19130808653杨老师


13111881936李老师


18030622708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南门)


转给有需要的人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石室东部学校


编辑|文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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