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7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8 08:00-2026/11/6 17:30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资格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心内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105101) 1.具备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3.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4.具有冠脉介入方向工作经历优先; 45周岁及以下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2 骨科医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外科学(骨外科方向)(105111) 1.具备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35周岁及以下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3 眼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眼科学(105116) 1.具备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35周岁及以下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情况),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取消报考(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2026年10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招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投递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医院人事科,报名邮箱:rsk4404@163.com。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二)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按照公告列明的岗位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岗位同时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之后的审核、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及身份证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小二寸)。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本公告附件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6)有工作经验的,须出具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报名人员留下的联络方式,由公招小组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核。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候考或两证不齐者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lszeyy.cn/。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由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程序最后一名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综合考察

考察由医院组织开展,通过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录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应当向考生说明理由。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录用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录用人员须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部门提交书面考核报告与意见,人事科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如确有工作需要,可以延长考核期,但延长考核期次数仅为1次,延长的考核期不得超过30天。延长考核期后仍然不能考核合格的,则停止考核,不予录用。


九、递补

因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相关事项提示:

1.面试通知书是考生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834-2194404

监督电话:医院纪委0834-2193519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