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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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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2026/11/2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


书记员1名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和办公软件运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月2日。


2.报名手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填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无犯罪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32988091@qq.com,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技能测试


审判辅助岗位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分钟。


笔试和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3.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公布方式: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用人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


组织管理


我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单独序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


工资、福利待遇


(一)除工资外,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二)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六


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在《报名登记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聘咨询电话:综合办公室0825-8660272。


七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866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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