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研究决定,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此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
报名地址: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三楼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执业资格、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卫生院将根据《岗位表》所列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院将另行通知考核事宜。
(四)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由办公室人事科通知考生。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卫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信息在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须自行密切关注。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未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考核信息、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纪律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待遇由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0831-3571658/19981520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