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甘洛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仅限女性)。
二、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审判执行保障工作,包括庭审押解、看管、值庭,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辅助任务;配合完成司法文书送达、财产保全辅助等工作;服从法院安排的其他司法辅助及应急保障任务,严格遵守司法纪律和保密规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3.具有甘洛县户籍(或常住地为甘洛县);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高160cm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2日。
(三)报名地址:甘洛县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甘洛县团结南街11号)。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甘洛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领取,或在甘洛县人民法院公众号上下载);
⑵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考试。
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聘用制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试由甘洛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组织测试;测试项目为:10m×4往返跑,800m跑,纵跳摸高;
(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特殊情况下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3.体能测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体检
根据考生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范围。主要政审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招聘职位及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甘洛县人民法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与甘洛县人民法院签订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聘期。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按照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举报、监督电话:0834---7818183(督查室)。
本公告由县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7823341(政治部)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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