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园所简介
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创建于1956年,距今已有70年历史,为新都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为了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解决新都区学前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由政府投资、区教育局主管,机幼又先后开办了军屯分园、蜀龙分园、新城园区、大丰分园,拥有一园五址的办园规模,现为“四川省巾帼文明示范岗”、“成都市一级一等幼儿园”、“成都市示范性幼儿园”、“成都市幼儿教师发展基地校”、“成都市示范家长学校”、“成都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成都市中医药文化启蒙教育基地”等。
参考《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结合本校师资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幼儿教师8名。
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由国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合同制管理。

具体要求请查看
附件1:2026年新都区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