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现因幼儿园发展需要,加强我园职工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工作的通知》(双教函〔2025〕117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信息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
招聘岗位和人数
保教管理人员1名
班级教师1名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3.喜爱幼儿,热衷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
(二)具体岗位条件
保教管理人员
1.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52周岁;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
2.具有中小学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5年以上保教管理经验或10年及以上幼儿园一线工作经验,有成功的团队带领或项目负责经历。
4.喜欢从事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计划推动力、团队协作力、语言表达力。
5.热爱学习,具有专业底蕴,有主持园级以上教研、培训、课题经验者优先;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班级教师
1.40周岁以下,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2年以上,具有责任心、爱心、耐心、细心。
3.亲和力强、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儿童观察力、语言表达力、活动组织力和团队协作力。
4.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及自动化办公软件系统。
5.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