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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27人1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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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2026/9/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amsph.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医学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医学人才培养等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前身“四川省公立医院”是原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1952年命名为四川省人民医院,1989年评为首批国家三级甲等医院,2002年与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合并,成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医院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医疗救援、双向转诊、健康宣教等社会公益职责,秉承“一院多区,协同发展;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科教兴院,人才强院”发展理念,对标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学习国际国内高水平医院的先进做法,学科建设及综合影响力不断提升,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位列A++序列。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招聘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2026年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计招聘27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材料准备

1.《应聘申请表》1份,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才应聘申请表》(以下简称《应聘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具有高级职称的应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材料提交

完整填写《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才应聘申请表》与所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将压缩包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scsyyrcb@med.uestc.edu.cn,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命名:“应聘岗位+姓名”。


五、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医院在收到报考者报名信息后的7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六、考核

(一)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委托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基础》(不含中医),考试内容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二)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若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低于3:1,则将笔试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参加体检者,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医院通过函调、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编内聘用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1.应聘者须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请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方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吴老师谢老师028-87393301

面试及其他咨询电话:杨老师028-87393125

纪律监督电话:028-8739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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