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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招聘400人1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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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0 -2026/9/16 24:00
准考证打印
2026/09/17 09:00-2026/09/19 09:00
笔试时间
2026/9/19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龙泉驿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成都市龙泉驿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表》(附后)。招募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不独立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法定职权。


2025届、2026届毕业且当前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相同),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对应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


1.报名时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且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2.曾有就业经历后失业的,符合招募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应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者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6.正在或者已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或者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含省内其他市州、县增量政策性岗位)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2026年9月10日0∶00至9月1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招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xxrc.agregister.cn/#/bmxt),点击进入“招聘公告”专栏,点击“成都市龙泉驿区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下拉至“去报名”,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同步上传所需材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注册。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填报信息。报考者需在报名系统上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代表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


4.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记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属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同步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提供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含本人姓名页并由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盖章的材料,低保家庭提供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在低保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材料,零就业家庭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6.2026年9月有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同步上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或终止时间应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


1.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材料补充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当准确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即视为接受岗位调剂;


4.报名即视为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作出诚信承诺。


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毕业时间及报名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00至9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s://xxrc.agregister.cn/#/bmxt)查询审核结果。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19日9∶00之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个人中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仅采用笔试方式,不设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1科,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了解应试人员基本知识的积累程度,以及相关的分析判断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岗位招募人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困难毕业生优先顺序排序;若仍有并列的情况,按2026届毕业生、2025届毕业生排序;若仍有并列的,加试一轮笔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平台公布。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材料不完整或者与报名信息不符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于报名系统内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于报名系统内上传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天府通办APP、支付宝市民服务、四川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办,或者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5.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可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证明、“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社保查询、“四川人社”APP-办事-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打印、“天府市民云”APP-社保服务-社保证明,以及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市就近的社保基层网点使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行打印等方式办理);


6.2026年9月有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还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时间应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


7.以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在笔试同分时经优先排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接招募工作电话(028-89141813)通知后,还需携带本人于报名系统内上传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按本公告第五部分确定的规则排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平台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招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2026届毕业生能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前体检报告的,可不参加体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医院等级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因报名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程序完成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同一岗位无人递补的,可根据笔试成绩及本人意愿进行跨岗位调剂。公示无异议的招募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服务协议并到岗,未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的,取消招募资格。


岗位待遇按5万元/人·年标准执行,包含岗位报酬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服务期限2年,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期满不续签。每名招募人员的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岗位为过渡性、辅助性、实践性岗位。招募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服务单位解除协议;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2.招募人员应当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名、招募期间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冒名顶替的,取消招募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政策性岗位招募。


4.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5.报名人员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由本人负责处理,服务协议签订前仍存在未解除的劳动关系的,取消招募资格。


6.招募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8-85351707、028-61006026;


考务咨询电话:028-89141813、028-89147883;


监督电话:028-88455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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