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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100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6 12:00
缴费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7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1 -2026/11/13
笔试时间
2026/11/14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0名辅警,具体职位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四川省内户籍;

4.限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

5.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勤务辅警(一)职位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勤务辅警(二)职位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7.勤务辅警(二)职位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照或E照),摩托车驾驶证持有时间10年及以上,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8.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2:00

2.资格初审: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00

3.网上缴费: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6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5.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职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不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应聘。

5.笔试比例。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并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有效证件。


四、考试、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如遇特殊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体能测评不能在笔试当天进行的,笔试考试后另行通知时间。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做好笔试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准备。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

4.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详见附件2)执行,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评为非竞争性,测评项目中任意2项合格即通过,测评结果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5.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安全完成所有体能测评项目,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6.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以职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若出现体能测评合格且有笔试成绩排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7.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和后续招聘安排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结果与面试现场得分现场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复审或最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审查后存档,以下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仅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3)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

(4)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报考职位招聘条件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职位只设一个面试室的,面试现场得分即为最终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设多个面试室的,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最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资格复审合格且最终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人员,以笔试成绩和最终面试成绩各占50%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排名,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资格复审结果、面试现场得分、最终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后续招聘安排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五、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心理测评采用手机扫码答题方式进行,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鉴评。

3.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因考生放弃应聘或心理测评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心理测评结果和后续招聘安排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二)体检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3.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考生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心理测评合格。

5.体检结果和后续招聘安排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三)考察

1.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因考生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

(四)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因考生不予聘用出现招聘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

4.不予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心理测评、体检及考察结果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并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六、聘用

1.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岗前培训相关事宜,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的,视为放弃入职,取消聘用资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因聘用人员未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自愿放弃或岗前培训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

3.递补人员相关信息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公布。

4.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辅警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6430(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督察审计大队)


九、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list.shtml)发布。

2.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应聘。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负责,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备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招聘相关问题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7:00期间拨打咨询电话:028-62691653(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政工室),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1802812。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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