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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3名编外康复教师公告

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3名编外康复教师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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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00-2026/11/10 18:00

一、招聘单位概况

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四川省馨爱幼儿园)系省残联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听障儿童学前教育、残健融合教育,开展听障、言语沟通障碍、孤独症等儿童学前及融合教育,承担全省康复人才技术培养、行业机构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特殊教育教师

()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听力语言康复和特殊教育事业,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以毕业证载明专业为准,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认定),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9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AVT资质、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听力语言康复师证等相关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具有听障儿童康复教学、人工耳蜗术后康复或个别化训练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家长指导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和居路1266号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

(三)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六、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心官网、中心微信公众号、省残联官网、地方人才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通过同一渠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发送简历至指定邮箱1277590030@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特殊教育教师—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08:00-2026年11月10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晚于截止时间提交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回避情况申报表》。

4.资格审查: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验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年龄、回避情形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有误、提供的报名资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等造成的审核不通过,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接通或未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名单将于面试前进行公示。

5.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中心研究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因缺考造成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开考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试

1.面试时间: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

2.面试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和居路1266号。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通过现场答题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思路,包括业务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家长指导与康复教学实践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评定每一要素得分。将5位面试考官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5,取平均分最终确定为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设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或招聘公告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依次按是否持有AVT资质、听力语言康复师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听障儿童康复教学经历年限、学历层次确定排名;仍相同的,加试确定。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允许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中心组织实施,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情况,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须重新通过体检和考察。递补一般不超过两次;若递补后仍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由中心研究是否继续招聘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五)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届生或无业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试用期

首聘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2027年寒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未尽事宜由中心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28-89133638手机:17311660515。

监督举报电话:028-8435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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