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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彭州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30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9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2 09:00-2026/11/14 09:00
笔试时间
2026/11/14 09:00-2026/11/14 10:30

根据工作需要,彭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0名。

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要求等详情见《彭州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5.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相关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详见《彭州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17:00。

2.资格初审: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1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6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9:00。

4.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9:00-10:30(具体地点和笔试要求见准考证)。

5.体测时间:2026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pzgazp2026.ata-test.net.cn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要求如下:

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信网备案表照片:JPG、PNG格式,最大5M。

5.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6年11月9日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应聘人员,招聘方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8.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招聘需求。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由招聘方对报考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

3.职位调整。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人事招聘>机关事业编外人员招聘栏目中公告http://www.pengzhou.gov.cn。

4.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心理测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心理测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测评结果未通过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所有考生于心理测试结束后立即进行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共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两项达标为合格,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若前两项达标,可不参加第三项测试(年龄以体能测评当月实际年龄为准)。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公布入围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评结果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在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1:3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职位入围人数不足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资格复审由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页及本人页);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个人征信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个人是否经商办企业证明(现场验证);

(5)如有具备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面试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现场公布得分并签字确认。其中,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公布入围体检名单。总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公布体检安排等内容。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费用。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彭州市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若符合附件1中优先条件的考生,则优先递补;若不符合附件1中优先条件的考生,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彭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5.参与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3871782(彭州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并务必确保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三次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入职后发现以上问题的,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彭州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83802806(彭州市公安局政工室,工作日9时—17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负责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021-61948899(工作日9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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