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二次招募的公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泸定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二次招募的公告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二次招募的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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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2 17:30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增量政策性岗位空缺岗位二次招募的通知》(甘人社发〔2026〕44号)要求,现将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空缺岗位二次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公开招募计划名额共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空缺二次招募招募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主

面向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2025、2026届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现为或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计划、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含省内其他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的人员。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范围及服务期限

(一)岗位范围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岗、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辅助。

(二)服务期限

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岗位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续签。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2日9:00--17:30,超时报名无效。报名地点: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田坝新城政务中心二楼)。

(二)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写《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泸定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有首页和报考者所在页);

5、毕业证书图片,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属于优先招募对象的证明材料。

提示: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募单位进行集中审核。

提示:

1、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通过当地政府官网对外公布。同时公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资格审核等单个招募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考核

本次考核由县人社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采取笔试方式实施,开考比例为2:1。资格审核合格者,按照《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二)笔试内容:考核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岗位适配度等方面。

(三)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政府官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优先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及一、二、三大题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七、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募单位组织实施。招募单位组织考生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残疾的被招募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通过当地政府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九、递补

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在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本岗位报名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协议签订日期。


十、签订协议

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募单位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招募对象进行无犯罪记录审查,审查合格的,招募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项目及协议关系结束,不续签。


十一、待遇保障

按照每人每年4.75万元的标准(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予以保障。


十二、退出机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政策性岗位管理: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社部门通过当地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信息发布平台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调剂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五、公告解释与咨询

(一)招募政策和程序等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二)岗位资格条件由招募单位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836-31226320836-61130380836-3122696

(四)监督电话:1899048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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