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0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5 09:00-2026/3/17 17:30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下同),安排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名。
岗位职责:在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协助开展警务工作。
说明:若职位及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则在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岗位调剂,或由市检察院党组决定是否削减招录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相应学历或资格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