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地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
绵阳一地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
招警信息

招聘6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22 09:00-2026/1/28 17:00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三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01


此次计划招聘一线执勤辅警60名,限男性报考。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招聘条件


02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22日至1990年1月21日);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酒驾、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等;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式


03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工作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三台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请提前下载好《三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提供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最高学历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核合格者现场开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没有不适宜招聘情形的现场加入“辅警招聘”微信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后续相关事项均在微信群内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5分钟,开考后1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4.体能测评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00米跑,合格标准依据相关规定。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本次体能测评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无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医院报告为准。


2.政审


政审由三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辅警)。


聘用


04


经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薪酬待遇


05


(一)按照《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纪律与监督


05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咨询电话:0816-5239029。


本公告由三台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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