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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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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2026/11/2 17:00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仙海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境外高校毕业生及赴台陆生,其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不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在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14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需求一览表》所列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系统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政审和聘用等程序。

招聘程序进行中,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应聘者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主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报名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65590542@qq.com,也可到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大厅(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沉抗镇仙海路166号)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插入近期免冠证件照),打印签字后上报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按岗位要求提供)。

(四)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要求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者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所用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体检等环节所用证件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六)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领取准考证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现场携带①招聘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最新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⑤银行征信材料、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⑦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⑧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含身高),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参加笔试及后续环节。

(七)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体能测试。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八)面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

(九)体能测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体检及政审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测试心理健康,无人格障碍、心理疾患等;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依据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及心理测试报告,结合公安工作性质,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水利风景区分局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对政审及核实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

经过以上招聘程序,综合判定为合格的,确定为试用期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辅警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七、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报名及政策咨询:

绵阳市公安局仙海水利风景区分局:0816—2133001

监督举报:

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0816-2760517

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760626

联系地址:仙海区沉抗镇仙海路166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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