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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嘉陵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关于2026年嘉陵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招聘67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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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8 09:00-2026/9/9 18:0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26〕29号)要求,现就嘉陵区增量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嘉陵区有关单位本次共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67名,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2024年、2025年、2026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计划岗位表信息,对拟报考岗位优先招募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先拨打计划岗位表中的电话咨询,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8日至9月9日(09:00—12:00,15:00—18:00)。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正面标准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招募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时间及地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

1.根据招募考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自行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费用自理。报告提交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如招募考试结果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顺序依次入围;若末位同分人员各项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谈)决定入围人选。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招募单位通知或后续公告。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第2日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

政审由体检合格人员自行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

2.非被执行人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三)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和政审材料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招募单位通知或后续公告。


七、公示

(一)根据资格审查、招募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招募人员名单,由招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三)对于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的,出现的空额按规定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招募。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人员按要求与招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九、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退出政策性岗位。

(二)招募人员待遇按照每人每年4.5万元(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予以保障。


十、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电话:0817-366003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5:00-18:00。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考生自行关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招考录用”专栏的各项通知、公告,注意接听接收电话、信息,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大纲、参考书目,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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