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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招聘13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6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1 09:00-2026/11/13 24:00
笔试时间
2026/11/14

为进一步加强内江经开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选聘名额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13名,报考人员应为内江市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具体选聘岗位要求详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11月2日—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6.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两面人”“骑墙派”的。

2.法治意识淡薄,因寻衅滋事、涉毒涉黄、酒驾等受到行政拘留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在影响期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诽谤、诬告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组织、参与、蛊惑群众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专职工作者队伍后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等造成后续选聘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内江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请在2026年11月2日上午9:00至2026年11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电话咨询选聘单位)。如因不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行承担。

4.岗位调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选聘名额直至取消。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26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pta.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26年11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加分政策: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4分、6分(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符合本公告加分政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经开区管委会三楼312办公室)登记。未按时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当天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分值,按每个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有效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分值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有:《报名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如委托他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内江市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内江市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常住人口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公布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的,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如均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如总成绩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用条件的,不予选用;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进行选岗。选岗后,如有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选岗。岗位确定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此次选聘建立经开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参加面试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进入后备人才库,有效期12个月。凡社区工作者出缺,报内江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同意,从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充,按照要求开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选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内江经开区社区工作者选聘。

咨询电话:0832-2117661(内江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0832-6203368(内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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