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四川-自贡市-事业单位-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自流井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贡井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大安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大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沿滩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沿滩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荣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荣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富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四川省自贡市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招聘86人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 09:00-2026/9/7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09/09 08:00-2026/09/12 08:00
笔试时间
2026/9/12
成绩公布
2026/9/15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自贡市养老服务管理、监管和保障工作力量,促进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结合自贡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自流井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川玻路77号

指导全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承担对全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等进行管理指导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相关政策。

贡井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贡市贡井区贡井街院子坝147号

集中统一管理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包括提供养老服务咨询、专业指导、人员培训、安全管理等服务。

大安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大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董家四组

贯彻落实养老服务、老龄工作等政策宣传;负责对全区养老机构的业务指导、服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资源调配等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负责项目申报;指导全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承担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指导考核、监督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工作;承担全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进行培养、培训,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相关政策。

沿滩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沿滩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梨园路64号

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运营,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相关政策。

荣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荣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幸福路290号

承担全县城乡孤老、残疾人、孤儿的收养等工作;提供社会失能、半失能和特困老人的代养服务。

富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富顺县吉祥路190号

负责全县乡镇(街道)老年养护院日常运营、安全管理、资金使用、业务培训和资源调配等事务性工作。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68号

负责高新区民政管理(含养老服务具体工作)。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国民教育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并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报考人员须符合《四川省自贡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募名额

共计招募8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招募单位。


四、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s://scrszp.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报考信息表》。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同步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

(2)毕业证书;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如申请优先招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募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1日09:00-9月7日18:00。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募全过程。招募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6年9月9日8:00-2026年9月12日8: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开考前未提前预留时间打印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6年9月15日个人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平均分*80%,有效参考指正常作答、无缺考无零分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9月18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5.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募名额的比例为2:1;低于2: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自贡市民政局于2026年9月18日前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相关手续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发给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请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参保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资格审查当天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募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招募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募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个招聘名额只递补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的招募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募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招募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为拟招募人员,由市民政局统一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不续签。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坚持聘用人员“能进能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协议期满;协议期内聘用人员自愿申请退出;服务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聘用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市民政局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因招募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招募人员自负。

2.请招募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招募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募人员自负。

3.本市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贡市民政局

涂老师

0813-8219170

自流井区民政局

谢老师

0813-8212918

贡井区民政局

王老师

0813—3301946

大安区民政局

黄老师

0813-2203853

沿滩区民政局

江老师

0813-5538380

荣县民政局

吴老师

18181554998

富顺县民政局

吴老师

15808232333

高新区社事局

云老师

0813-8256169

2.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4120456。

3.纪律监督电话:0813-8108117(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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