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7个岗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教育行业面向2026届高校毕业生秋季招聘活动的通知》、《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5〕207号)精神,我校拟于2025年11月底启动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4)职称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