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8人67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三)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9:00至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