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40个岗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北京市唯一的一所市属综合性、现代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承担着北京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任务,是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北京中医医院分别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治未病基地、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医急诊临床基地、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推广基地、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2026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培),2026年出站博士后(2026年底前能办完出站手续的人员),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专业对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年龄需在38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含)以后出生;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2月(含)以后出生;年龄需在50周岁及以下,为1974年12月(含)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五)非北京生源应届研究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我院各院区及区域医疗中心工作;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八)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