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8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7.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