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4个岗位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及招聘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人数和报名时间
1.区级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岗位15人、执勤车驾驶员岗位5人;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岗位2人、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4人;
3.其中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出现空额时,将自动从区级政府专职消防员调剂;灭火救援岗位出现空额时,将自动从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调剂。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7日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认可并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项条令和规章制度要求和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服从单位分配和调动;
(四)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
(五)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以及被队伍辞退或开除的不得报考);
(六)具有高中同等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招录对象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不良记录,本人、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存在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情况;
(八)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8日之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8日之间)。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8日之间)。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中共党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三
工作时间和地点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分配至辖区各消防站工作,24小时驻勤,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按照作休比2:1的比例实行轮休制度。遇有重要任务等不可抗因素影响休假时,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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