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0人157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157个,拟公开招聘教师2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包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
(二)与顺义区教委签订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培养协议的2025年和202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三)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教师资格和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六)户口要求
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七)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八)专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