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民族团结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 用人部门 |
岗位 |
岗位类型 |
招聘数量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 新媒体中心 |
新媒体编辑/记者岗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
3 |
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文学05、历史学06、艺术学1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2.具有三年(含)以上传媒、出版、文化等领域从业经验,同等条件下,具备新媒体岗位从业经验者优先。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树立正确民族观,热爱民族新闻出版事业。
4.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8日以后出生)。
5.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技能条件、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