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2个岗位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将怀柔区琉璃庙镇等2家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社会人员;
(七)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怀柔区琉璃庙镇等2家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9:00-16:00,地点详见附件1《怀柔区琉璃庙镇等2家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内备注栏。
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岗位所要求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