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6号)、《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农业中关村发展中心实际用人需求,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3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学历学位。
3.对于“户籍不限”的岗位,非京生源应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政策;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专业分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
5.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须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应届毕业生要求: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需符合北京市就业及落户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