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7人56个岗位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未来,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奋力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类别)
(一)教学科研类招聘计划,包括教学科研岗、实验岗。
(二)非教学科研类招聘计划,包括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过硬,具备胜任工作的综合能力。
(三)教学科研岗位具有海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其他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博士优先。各岗位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及以后出生)。
(五)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留学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应聘人员原则上能于2026年内通过审批办理入职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