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21个岗位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中泰职教国际合作贡献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称号。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辅导员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能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6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三)社会人员
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符合岗位条件的非京籍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