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1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燕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9个事业单位,拟招聘28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并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
2.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其他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学科专业(类)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最新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四位代码表示专业类,六位代码表示专业名称,其中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代码请仔细校对。
国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比照招聘专业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数、英语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确定,须上传课程表或成绩单。如遇审核不通过请理性对待。
2.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