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5 14:00-2026/3/21 14:00
缴费时间
2026/3/15 14:00-2026/3/23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04/10 09:00-2026/04/12 09:30
笔试时间
2026/4/12
成绩公布
2026/5/10
面试时间
2026/5/16
报名网站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以下简称“驻京办招待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区5号楼。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驻京办招待所是隶属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在京政务服务保障工作和我市在京资产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管理岗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