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6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吸引优秀青年扎根高原、长期建藏,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等部分高校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专升本毕业生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位和数量
定向选调70人,其中自治区、地市、县(区、市)直属机关分别招录10人、30人、30人(详见附件2)。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年满18周岁(2007年12月及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优秀,2026年9月底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底前取得),本科生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学生,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道德品行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吃苦耐劳,志愿建设西藏,服务各族人民。
6.身心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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