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北京交响乐团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77年,是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职业交响乐团之一。承担创作演出优秀交响乐与其它艺术作品,为群众服务,交响乐与其它音乐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中外音乐艺术经典作品普及与推广,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对外文化交流等职能。单位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胡家垡村甲9号院3号楼。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且各岗位需求的学历要求为取得毕业资格。
(四)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落款年度为2024年、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
(六)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七)北京户籍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月1日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无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乐团首席岗位要求5年及以上乐团首席专业工作年限,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九)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十)北京户籍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